Thursday, August 23, 2012

[移民法规] 重大消息:某些年幼时非法进入美国的年轻人可以合法留...

国土安全部部长Janet Napolitano 今天发布一则备忘录:年幼时被带进美国,对国家及公共安全没有危害且符合规定的年轻人,有望解除递解令或者终止递解程序。该备忘录即时生效。符合规定的年轻人会收到延期两年执行递解的决定书,每两年需要更新一次,同时有资格申请工卡。

部长Janet说:“移民法案必须严格执行。但是立法者并不希望执法部门盲目执行法案而不考虑个案与个案之间的差别。立法者更不希望大有前途的年轻人被递解出境,一些年轻人在美国长大,有可能连自己国家的语言都不会。很多领域都适用自由裁量权,在这里使用也合适。”

该备忘录概述可以留在美国的规定,这些规定适用于15岁或以上的人。规定包括:

1.        16岁以前进入美国;
2.        在发布备忘录以前,在美国实际居住5年以上;并且在发布备忘录当天,身在美国;
3.        正在学校读书,高中已经毕业,有普通教育发展证书 (general education development certificate)。或者是军队或海关巡逻队的退伍军人;
4.        没有任何重罪指控和严重的不法行为,也没有多个轻罪指控和其他危害国家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5.        现龄30岁以下。

虽然该备忘录即时生效,但移民局会在未来两个月内公布申请的程序;对已经在递解程序的人,移民海关执法局(ICE)会公布有关申请的细节。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