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0, 2008

身份过期了如何转换身份?

问:我是在2002年合法来美国的,签证过期,身份一直没有搞定,现在在一家中餐馆打工,但有报税,请问如果由你们事务所来办理,你们会有什么最好得方法来帮我转换身份,如,劳工,婚姻等等!

答:原则上在美国境内申请绿卡需要保持合法身份,但下列情形为例外(并非包含全部例外情形):
1. 合法入境,逾期居留者与公民结婚;
2. 父或母与公民结婚(结婚时小孩不满18岁);
3. 获得政治庇护者;
4. 获批准为S,T,U签证或受虐待配偶或其子女(I-360);
5. 父或母为公民,申请人合法入境且未满21岁;
6. 职业移民从第一类优先到第四类优先身份过期不超过6个月者(包括配偶和21岁以下小孩);
7. 受245i法律保护者(必须是2000年12月20日及以前人在美国,同时在2001年4月30日前提交过劳工纸申请或I-140/I-130申请);
8. 移民法庭批准取消递解出境或终止递解出境(withholding)。

从你的问题看,也许与公民结婚是最快、最可靠的途径。当然,你也许可以申请其他类别。由于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无法在此作详细解答。

欢迎读者用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justin@lawbw.com)。特别具体的问题需要预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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