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12, 2009

外国人,包括绿卡持有人,在递解程序的权利遭重创

离布什政府结束不到半个月,美国司法部长在1月7日作出新裁定,外国人,包括绿卡持有人,在递解程序中不享有宪法规定的律师代表权利。虽然外国人可以自费雇用律师代表,但由于不是法定权利,所以由于律师的失误造成递解时,外国人欲以这种理由要求重新审理案件将变得十分困难。司法部的新决定要求外国人必须:证明律师的行为十分恶劣;如果在规定时间以外提出申请,还要证明当事人作出了努力去纠正律师的行为;证明如果不是因为律师的行为,他/她本来可以获得批准。

希望奥巴马政府纠正布什政府这一错误的决定。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