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17, 2009

同移民局打官司,一告就灵

百分之九十(90%)的诉讼案在三个月内会有结果,我们代表客户同移民局打了不下200次官司,绝大多数案件在三个月内获得解决。

最近的一个例子是:客户2005年由其公民继父提出移民申请,同时递交I-485。面谈后案件如石沉大海。多次询问均不得任何信息。我们今年1月底向法院起诉,很快收到打指纹通知(小孩当初不满14岁,未打指纹),现在她的申请已获批准,更为意外的是,移民局竟没有要求再次面谈或补充经济担保文件(要知道这个案件的材料已经有四年历史了)。

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告移民局拖延案件处理有百利而无一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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