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下班后收到移民局德州中心电子邮件,通知我们李小姐的加快申请收到。今天早上6点钟,收到德州中心第二个电子邮件, 李小姐的特殊人才申请获批准。我们快递的李小姐的申请材料实际上今晨5时才送达德州中心。( 先交申请表,再送支持材料)
这个批准速度是本所近20年的执业中仅见的例子。
李小姐07年即已获批NIW。 她一直不敢申请EB-1A,担心资格不够。近日发现第二类优先排期遥遥无期,遂下决心试一下EB-1。 她的情况较07年申请NIW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李小姐在加州大学某分校做博士后,从事植物学方面的研究。有几篇学术文章。参加了几次学术会议。如何让移民局相信她符合资格,律师起到重要作用。
Friday, July 1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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