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美国境内欲申请绿卡,必须向移民局提交I-485表。但你知不知道申请I-485的重要法律规定呢?
1. 除公民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未满21周岁未婚子女)外,其他亲属移民申请人必须在提交I-485前保持合法身份(245 i 例外);没有非法打工;
2. 除非受245 i 保护,所有申请I-485的人都要证明系合法入境(admitted )。但以政治庇护为由申请者例外;
3. 职业移民申请人可以有不超过180天的非法居留或非法打工;
4. 曾持有J-1或J-2签证者必须取得回国服务两年豁免后才能申请I-485 (国务院建议豁免即可);
5. 持临时绿卡者在临时绿卡被取消前不能以另外理由申请I-485:
6. 持过境签证者不能申请I-485 (245 i 者除外);
7. 持移民签证入境后犯了可递解出境的罪,可以用其他理由再次调整身份(I-485);
8. 主受益人在境外持移民签证后进入美国,其家属可以申请I-485;
9. 只要在入境时面对了移民官员,没有谎称是美国公民,即构成“受到检查后进入美国 ”。因此可以申请I-485,但申请人有举证责任;
10. 入境时谎称为美国公民,不但不构成“受到检查后进入美国”,并将永远不能获取任何移民好处;
11. 有犯罪记录者可能不获I-485 批准;
12. 曾有签证欺诈者可能要申请豁免才能拿绿卡;
13. 以非移民签证入境者被认定有事先预定滞留在美国的目的可能不会批绿卡。但公民之直系亲属应排除在外。
14. 不但假结婚,假离婚也可以导致I-485被拒;
15. 调整身份是移民局行使自由裁定权,如不利因素太多,移民局可以拒绝批准。
Thursday, July 3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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