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10, 2009

联邦法院命令劳工部一天内审核劳工纸

联邦地区法院佐治亚北区法官近日裁定联邦劳工部(DOL)必须在一天内审核完毕原告的劳工纸申请。 该劳工纸(PERM)在劳工部等待了十个月。由于当事人的小孩即将满21周岁,他必须在那之前申报I-140, 而劳工纸批准前他不可能报
I-140。

劳工部的代表律师认为法院没有管辖权。但法院认为联邦政府各部门有义务不拖延地处理移民申请。劳工部也不例外。 而10个月的拖延不合理。

在联邦法院诉移民局,劳工部或领事馆仍是十分有效的手段。许多情况下,加速解决案件不仅是时间问题,它更关系到当事人或小孩的资格问题(如超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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