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的太太在海外某移民办事处面谈申请签证。移民局认为其提交的1993年结婚证是假的。移民局的报告称司法鉴定结论是该结婚证书无疑是假的(“Fraudulent without a doubt ”)。客户当时是在LA找移民顾问代理的申请。等他拿到移民局意图拒绝其申请通知时,30 天的答辩时间已超过。我们立即同移民局联系争取到45天时间,然后组织了强有力的文件去说服移民局其司法鉴定并不可靠。
补件后不到10天移民局重新批准了该申请。用其它证据去否定移民局的司法鉴定结论是十分罕见的。
Wednesday, May 1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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