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上诉委员会(BIA)日前批准重新打开我们客户的案件。
客户L女士以前有一位马律师代理,从庇护申请到移民法庭,从BIA到第九巡回法院都是马律师处理。不幸的是L女士的申请一直不顺,2004年移民法院判决递解出境。BIA 2005年维持原判。2009年9月联邦上诉法院驳回申诉,移民局通知L女士去移民局报到,等候递解。
我们接受代理后发现马律师在移民法庭阶段犯有错误,该错误使L女士的庇护申请缺乏佐证,而缺乏证据是她庇护失败的主因。我们立刻按照法律规定通知了马律师其代理错误(INEFFECTIVE ASSISTANCE OF COUNSEL)。移民局律师强烈反对我们要求打开案件重新审理的要求。
BIA日前指出,我们的动议满足了法定要求,且在第九巡回法院驳回申诉后3个月即提交动议,十分及时,同时马律师的错误实质性损害了L女士的庇护成功机会。
现在,L女士的案件又获得了生机,不仅她有可能在接下来重新开庭审理的庇护案件里成功,她也可能以亲属移民方式获移民。
重新打开终审的移民案件十分不易,没有移民法庭及上诉案经验的律师很可能做不好这种案件,而代理你案件的律师可能不适合继续在动议(Motion)里代表你(因为他/她不可能向上诉委员会指出其错误导致你的申请失败)。
如果你有重新打开案件或其他任何疑难案件,请与我们联系。
Tuesday, July 2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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