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25, 2012

[移民资讯] 胡编庇护申请的严重后果

如果一旦庇护申请被移民法官或上诉委员会认定为“胡编”(frivolous),该申请人将永久不能获得任何移民/非移民身份。一旦申请人在法庭受到了法官的“胡编”或虚假庇护申请警告,即使申请人后来撤销其申请也无济于事。上诉委员近期的一个判例再一次说明了这一点。

陈小姐1998年用P-3签证来美(P-3也是通过不实手段,非法取得),第二年她申请了庇护。申请中她编造了已婚并有两个小孩的故事,后来她承认这些都不属实,庇护办公室将其申请转到移民法庭。虽然法官警告了她提交虚假庇护的后果,陈小姐仍要求继续庇护申请。3个月后陈小姐与公民结婚,她撤销了庇护申请并要求I-130批后在法庭调整身份。2002年,在法庭就其调整身份的申请进行听证时,陈小姐承认其庇护申请虚假(包括虚假文件)。移民法官以陈递交过虚假庇护为由,拒绝其I-485申请,下令递解回中国。经上诉委员会和第九巡回法院审查,仍然失败。

有些人申请庇护时委托不良移民顾问“包办”,自己甚至连申请的内容都不甚了解,整个过程全部是同“顾问”打交道,还以为这些人是律师。这种情形在洛杉矶尤为普遍。那些想通过移民顾问提交虚假庇护的人,要以陈小姐的案子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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