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的错误指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错误。我们的客户刘小姐替丈夫和继子女申请绿卡,继子女几个月前获移民签证已经来美国。广州领事馆声称刘的丈夫曾犯有不得入美国的情由,拒绝他的签证,要求其申请豁免,经我们调查后认为他没有违反任何移民法的行为。几经交涉不果。我们一方面提出了豁免申请,同时再次重申了领事馆的决定是错误的。三个月后,移民局广州办事处来信告知他们没有发现刘的丈夫犯有任何不得进入美国的行为,并已通知领事馆继续移民签证处理。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莫名其妙的错误!
你在移民局或领事馆有类似经历吗?我们能够帮助你!
Wednesday, July 2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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