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经常都收到投资移民批准书,但一个申请案从最初递件到获绿卡(I-485批准)费时不到6个月,还是不常见。
洪女士以B-2来美,后决定投资于别的公司申请投资移民。移民局3.5个月即批准了I-526(资格申请);I-485递出后不到两个月即获批准,整个过程不到6个月。当然,绝大多数的EB5申请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批准,这个案件有一定的偶然性。但从设计到制作再到全部文件成形,加上最后一步的申请,整个过程没有出现任何遗漏。这也算是偶然中加上一点必然。
Tuesday, August 2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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