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21, 2012

[成功案例] 开庭当天为客户赢得和解

很多我们的读者可能不知道除了办理移民案件外,我们事务所也办理刑事案件。

最近我们的一位客户在加州的法庭有一项严重的指控。如果被定罪,她也许会被递解出境,与她的丈夫及女儿分开。在聘请我们代理她的案件之前,另一家律师事务所曾经代理过这个案件,但是无法为客户争取到好的结果。我们在审判前不久被聘请,并请了私家侦探且在审判前发出传票。我们已经准备好要审判这个案件。之后我们跟地方检察官联络尝试和解这个案件。但是地方检察官拒绝给我们一个可以接受的和解条件,坚持要让陪审团来判定我们的客户有罪。第一天我们在等候法庭空出可以开始进行审判时,地方检察官非常固执且拒绝我们要求的和解条件。第二天,我们在继续等待的时候,检察官终于知道我们是很认真的。于是,他给了我们一个很合理的认罪条件。客户认了一个很轻的“游荡罪”,不需要进监狱而且罚金低于200美元。最重要的是,这个罪不涉及道德品质,不会因此而影响她的移民身份,客户非常高兴。

如果你有刑事案件,特别是可能影响你移民身份的案件,欢迎向我们预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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