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移民法庭代表唐先生。唐先生在70年代来到美国,持有绿卡已经超过35年。他在80年代有持械抢劫及非法持有武器的犯罪记录,90年代又有家庭暴力的记录。2006年他到移民局申请更换绿卡时被移民局拘留。移民局向他发出了要将其递解出境的出庭通知书。
这个案件非常复杂,由于移民局想对此案作大量的调查又加上移民法官无故将开庭日期延后了两次,我们花了将近五年的时间才处理完这个案件。最后,我们以唐先生的母亲、妻子及女儿都是美国公民为由,成功说服了法官唐先生符合免除被递解出境的资格。他重新获得了绿卡,不会再被递解出境(除非他再次犯罪)。
这个案件成功的关键在于:精通法律,谨慎地收集证据以及和客户做好妥善的准备。
Thursday, August 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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