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近日召开由局长主持的EB5会议。会议对去年公布的EB5政策备忘录作了一些修改并对EB5审批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讨论。从会议中提出的问题里可以看出,虽然EB5已经存在了20多年,至今仍然有不少没有明确结论的问题,例如:有条件绿卡转正时,如果公司仍未能满足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什么是“合理时间”里满足该要求,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吗?又如移民资格(I-526)或有条件绿卡批准后,公司业务或投资项目发生的重大变化,能否顺利转正式绿卡?
从会议中大家提的问题中可以看出,区域中心的操作和TEA(即只投50万的那种地方)的认可,就业人数的产生及就业地区的认定,投资项目的进度和完成 ,这中间有太多的可能出现麻烦的情形。有些情形可以尽量避免,有的可能是人为因素。要申请EB5的投资人必须有可靠律师的协助,否则可能会后悔莫及。偏听或盲目相信中介的鼓吹或区域中心的宣传是不可取的。
Friday, August 1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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