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1, 2012

[FAQ] 丈夫遗弃我,我可以申请改变我的移民身份吗?

问:我2005年结婚。2年后我丈夫不见了,但是法律上我仍然已婚。我不知道他现在哪里。我有小孩,不过不是和我丈夫所生。我在美国已经11年了。虽然他两年后消失,但是我可以申请绿卡吗?

答:假设您的丈夫是美国公民或持有绿卡,您也许可以根据受虐配偶法(被遗弃)申请移民。这类申请有很大难度,请马上咨询移民律师。由于已经在美国10年了,如果能证明您的离境可能会对符合条件的家属(至少包括您的美国出生的小孩)带来极端的困难,您也可能符合取消被递解的条件。因此,马上咨询移民律师对您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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