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21, 2012

[FAQ] 我在美国还有合法身份吗?

问:我的P1签证申请在2009年被拒绝,我的律师建议我在跟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上诉的同时再申请P3签证。这个上诉已经过了2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结果,因此我的律师建议我再一次申请一个新的P3签证。最近我的两份P3签证申请都被批准了,但是移民局以我的P1签证未被批准,我在美国没有合法身份而拒绝我改变身份及延期的申请。请问我现在是什么身份?

答:很不幸的,在2009年移民局拒绝你的P1签证申请时,你就已经丧失合法身份了。就算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之后通过了你的P1签证,你也只能在美国合法居留到2010中旬。你的律师应该在你的P1被拒后建议你离开美国,P3签证批准后,你可以在海外申请P3签证再回到美国。因为在美国非法居留超过2年,你不能改变你所持有的非移民签证,即使符合任何职业移民的资格,你也不能够调整身份。

如果你的律师没有就你的身份给予适当的建议,他或她也许已经触犯了渎职的错误。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