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现在是美国公民,我在持有绿卡的时候为我太太递交了I-130申请。申请获得批准。两年后我们有了一个孩子,孩子也包括进了该申请。2010年12月他们两个一起去领事馆签证,但是很不幸他们的案子被行政审查。案件现在国务院,他们说排期即将到了会尽快完成审查,他们的优先日期是2008年5月。在这期间,我入籍了。如果我通知移民局我已入籍,我太太和不满2岁的孩子可以同时拿到签证吗?万一我的孩子作为受益人家属而被拒签,有别的途径为她申请吗?如果我为孩子再申请一个I –130,我太太要跟她一起等吗?我有什么办法可以在我太太的签证到期前加速我孩子的申请?
答:因为你现在是美国公民,法律上讲,你的配偶和子女不能以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和子女的身份移民美国。问题在于,你的小孩是不能合在你给太太递交的申请中的。你必须为小孩单独递交I-130申请,审理速度大概是几个月到1年。如果领事馆不知道你已经入籍而批准了你太太和女儿的签证,他们可能也不会遇到麻烦。
Thursday, August 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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