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0, 2008

有关绿卡申请时经济担保人的几个问题

问题:
请问婚姻绿卡的申请人(申请人是公民)的年收入不高,会不会对申办人申请绿卡有影响,大概申请人的年收入的要求是多少,如果找个人来做经济担保,这个人的年收入又要多少,谢谢。

回答:
法律规定申请人必须填写I-864表,成为主要担保人,担保人的年收入必须要达到联邦贫困线上的125%。在计算收入时,首先要将申请人一家(household)的人数,加上绿卡申请人的人数(所有移民)。例如,如果申请人一家有2人,移民人数为3人,共计5人。2008年美国本土48州,华盛顿特区,波多黎各和关岛,申请人至少要有$31,000年收入才能达到收入标准。如果不够,可以先考虑用资产来补足。资产是按5:1计算,即如果差$5000,资产要有$25,000。

如果申请人无法达到要求担保,可以找第三人做共同担保人。共同担保人最好与移民有较为亲近的关系,且必须是美国公民或绿卡,共同担保人要独立地满足上述125%贫困线以上计算公式。

在美国境内作调整身份时,移民局对经济担保的要求相对较低;在海外美国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时领事官员对经济担保的要求相对高很多。不但收入的高低会影响到申请的成败,担保人与移民的关系也常常是领事官员审查的项目。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