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0, 2008

在递解程序中与公民结婚如何申请绿卡?

问:2007年8月我以学生身份进入美国,不幸于2007年10月处于removal proceeding中,2008年9月和美国公民结婚。现在刚刚递交了I-130的申请。我的下一次出庭(很可能是最后一庭)日期是2009年1月22日。我的问题是:

我知道在批准我I-130之前,移民局会对我们又一次面试,请问这个面试是在1月22日之前还是之后?因为移民局拖了一年迟迟拿不出证据,我有可能1月22日会赢,恢复我的学生身份。如果我赢了是向移民局提交I-485还是继续在法庭提交I-485? 如果我输了或是继续拖延法庭,I-130多久会批下来?

谢谢律师能回答我的问题!

回答:不知道你为何8月来美国,10月就被送到递解程序中。也不知道你在法庭上提出什么要求(relief)。你最大的希望是要求法庭推迟下次开庭的时间。I-130面谈可能在开庭前,也可能在开庭后。一旦I-130批准你即可在法庭调整身份。你现在也可以报I-485,但移民局不会处理它。I-130批准后你也可以要移民局律师同意将案件转回移民局处理,也可在法庭申请。如果法庭判决递解出境,在上诉期如果I-130批准,你仍可要上诉委员会发回重新以I-130转换身份。如果你能在法庭胜诉,恢复学生身份,法庭会终止递解程序,这样你就可以向移民局申请I-485了。以上信息你的律师都应该知道并告诉你。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