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领事馆对婚姻移民申请有非常高的拒签率,一旦拒签,领事馆会把档案退回移民局要求撤销批准。问题是领事馆要花很长时间才会把档案退回,而移民局更是要等三至五年才会发出“Intent to Revoke”(意图撤销)通知。申请人只有收到该通知才可能有机会反驳领事馆/移民局撤销批准的意图。
上月我们替一位客户到联邦法院控告移民局。该案件中我们的客户替先生申请绿卡,06年5月在广州面谈后遭拒签,客户又在06年6月再次申请其丈夫,移民局批准后送往广州。07年10月在广州美领馆作了面谈,同年年底领事馆再次拒签。其间客户也找参议员办公室帮助,毫无结果。2008年7月,移民局收到领事馆退件。
2009年3月初,我们将移民局告到了联邦法院,不到一个月,移民局就发出了意图撤销通知。客户现在有机会反驳移民局/领事馆的撤销企图。如果不打官司,客户很可能要等3至5年才有这个机会。
凡是遭美国领事馆拒签的移民案,都应该考虑告一下移民局。
Tuesday, March 3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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