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1, 2009

F-1 实习期自动延期—如果申请了H-1!

移民局2008年即作出规定,外国留学生在实习期间(OPT)申请了H-1身份,即使实习期在当年10月1日前过期,只要申请了H-1,既可凭收据或批准书要求学校在I-20表上作个备注,作为延期的证明。然后即可继续工作,直到H-1申请有了结果。如果H-1申请被拒,或遭公司撤销,则延期终止。

移民局近日重新发布了此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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