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无论身在美国或是在境外,如果要申请移民,都必须弄清楚一个基本问题:你是否曾经进入过递解程序。无论发生在什么时候,无论你有无离开美国,无论你是否改变了姓名、年龄,只要你曾经被送到移民法庭,你可能受到不能在美国调整身份或离开美国后10年内不能返美的限制。
有些人在进入递解程序后自动离开了美国。他们也许没有去过移民法庭,也许他们连出庭通知都没有见到过、收到过,但是, 只要移民局发了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并向法庭提交了该通知,当事人就进入递解程序,即使你立即离开美国也不能使你幸免严重的法律后果。如果不明就里,当作普通移民申请来办理,自然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当事人应寻求有经验的移民律师帮助。首先确定是否曾进入递解程序,有无递解令;如有,看看有无可能申请撤销递解令;如不行,考虑申请特许证提前返美(本律师楼最近成功地替一位客户申请提前返美)。要注意通常可能有其它不能获移民签证的情况需要做其它豁免。
总之,进入过递解程序的案件十分复杂,必须慎重!
Thursday, October 1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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