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26, 2010

“婚姻不真实”者申请有条件绿卡转正的福音

移民局常常拒绝条件绿卡转正申请。不管当事人是共同申请或是离婚后单方申请,移民局可以用婚姻不真实为由拒绝,有时移民局甚至会加上婚姻欺诈,从而使当事人永远不得以亲属或雇佣/投资方式取得绿卡。这种状况直到最近得以改变。

一个新的法律规定,如果移民局以婚姻不真实甚至是因为以移民为目的的假婚姻而拒绝I-751,当事人可以申请豁免。豁免的条件并不苛刻。这项法律适用于某些地区,适用于过去的751拒绝案,包括已经被法庭拒绝,下了递解令的案件,以及没有作出决定的751法庭案件。

欢迎预约咨询你是否可能受益。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