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化名)2002年与前妻的妹妹在华结婚,开始了漫长的移民路。
林太太2004年自行申请了I-130(包括继子女2名),等到2007年移民局仍未批准,她请我们第一次到联邦法院告了移民局,三个月后移民局批准了所有I-130。
2008年4月,林先生和他的两个小孩一同在广州美领馆面谈。领馆拒签,不相信其婚姻关系的真实性。考虑到当时领馆退件时间太长,林太太于08年5月第二次委托我们将广州美领馆和移民局告到法院。几个月后林太太收到了退件(意图拒绝)。经我们答辩后,移民局一周内重新批准了所有I-130并将案件速转回广州美领馆。这期间,林太太生了一小孩。
2009年8月林先生一家又在广州作了一次面谈。随后领馆要求对小孩基因检查,同年11月,基因检查确定了林先生为小孩的生父。
2010年1月,美领馆通知林先生因其曾犯有欺骗美领馆行为,要求其提交I-601豁免。经我们多方与移民局广州办事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系不得要领,林先生即提交了601,但重申他不应被被要求做豁免。果然,2010年9月移民局广州办事处来信告知林先生不需豁免。2010年12月林先生的两个孩子获得了移民签证来到美国,但领事馆和国务院仍坚持不同意给林先生签证,说要等待移民局另一部门的答复。
又等了3个月,林太太在我们的强烈建议下终于第三次将国土安全部、移民局、移民海关执法局,广州领事馆和美国国务院一同告上了联邦法院。今天,刚好离交诉状2个星期,林先生获得了移民签证。美领馆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要,直接通知林先生取得了签证。
这是一个很特殊的案子,但它说明坚持不懈加上有经验律师的代理是案件成功的关键。
祝贺林先生一家即将在美国团聚!
Friday, July 2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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