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27, 2012

[最新动态] BIA 终于同意K-1离婚后仍可获批绿卡

移民上诉委员会(BIA)近日终于在一判例中明确了持K-1(未婚夫妻)签证来美国的人,只要在入境90天内与申请其来美的公民结婚,即使在移民局审批I-485时已离婚,仍可获批准。另外,如批I-485时婚姻已满2年,则可不受有条件绿卡限制。

但持K-1签证来美国的人必须与申请人结婚。如果不结婚,则仍然不能以与另外的公民结婚作为申请绿卡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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