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27, 2012

[移民资讯] 移民局允许受公民子女虐待的父母自行申请绿卡

如同受虐待的配偶,子女可以自行申请绿卡一样,受虐待的父母也可以自行申请绿卡。不同的是,其子女一定要是美国公民,年满21周岁(在提出申请时满21周岁)。申请人具良好品行,与其子女同住(或曾经同住)。最重要的一条是父母要受到子女的虐待。住在美国以外的公民父母也可以提出申请,一旦资格获批准就可以调整身份或申请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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