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27, 2012

[移民资讯] 申请人去世后其受益人申请绿卡的最新规定

长期以来移民法规定如果申请人去世,则其申请自动被取消。例如,父亲替成年子女申请绿卡,130或者已批或者正等待批准,如果父亲去世则130失效。如果130已批,受益人(成年子女)可向移民局提出恢复130效力的申请,但这类申请很难获批。

移民法的有关改变使这一切完全不同了。现行的法律是,如果受益人在申请人去世时住在美国,且在移民局审批资格(130,所有职业移民种类,730,在美庇护家属,T或U身份)时受益人仍然住在美国,就受到这个法律的保护。实际上上述范围及其广泛,几乎包括了所有移民类别(抽签类不在其中)。

法律的改变主要是使住在美国的受益人能够在替他(她)们申请的亲人去世后,仍然可以获得绿卡。受益人如住在海外,则不受此新法的惠顾。

2009年10月28日后的案件将自动适用此新法。
2009年10月28日前已经被移民局拒绝的案件,受益人应尽快向移民局提出要求重新打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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