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26, 2012

[成功案例] 武术教练申请P-3变更雇主工作签证获得批准

本所近日为一位武术教练申请P-3变更雇主工作签证获得批准。

P-3签证适用于外国人以艺术家、运动员、教练员或其他娱乐行业人员的身份临时赴美进行表演、指导或培训,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文化特色活动团体。近年来,移民局对于P-3的审理日趋严格,特别是针对武术教练的P-3申请,很多律师都反映P-3签证、甚至是P-3延期都常常被拒。移民局认为,在美国武术是一项非常普及的运动,并不因为源于传统武术,即具有了文化特色。如何针对这点准备文件、说服移民局的这一顾虑是申请成功的关键。

申请时我们就准备了大量的文件来证明该武术教练及其雇主从事的活动具有文化特色。移民局初步审理后要求补充材料,以进一步证明其文化特色。我们再次精心准备支持文件,并且在律师意见书中详细论述了他们所从事活动的详细情况、中国武术的文化特点等。移民局在收到补充材料后两周即批准了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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