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客户是去年年底刚刚成立的物流公司。今年4月1日,我们为该公司的一位员工递交H-1B申请。递交申请时,该公司只有2位员工刚刚到任,公司还没有开始经营,申请材料中关于公司部分只有一份简单的经营计划,并且,这位H-1B员工的职位是兼职的职位,工作地点是在家里,这些都不利于H-1B获得批准。7月份,移民局要求补充材料,针对的就是这些不利之处。我们收到移民局补充材料的通知后,准备了大量的材料,并结合公司的经营模式和该职位的特点向移民局作了详细说明。移民局在收到我们的补充材料后一周就批准了该H-1B申请。
Tuesday, July 24, 2012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