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17, 2009

移民局上诉委员会(BIA)有关CSPA的新判例

6月16日,BIA发布新判例(Matter of Xiuyi Wang),指出儿童身份保护法有关儿童超龄后自动转为新的申请种类,并适用原有优先日期的法律不适用于第四类优先申请中超龄的子女。在该案中,Wang, Xiuyi在其父移民时超过21周岁,其父亲移民后又递交I-130表,并要求移民局适用1992的优先日期(王的姑姑于1992年申请其弟弟移民)。移民局批准了新的I-130,但拒绝适用1992年优先日期。由于对CSPA相关法律的不同意见,部分当事人向联邦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裁决。移民局于2008年7月向BIA提出作出有约束力裁定的要求。

本律师楼于2008年5月在北加州联邦法院代理张先生提出诉讼。张的案件与上述王姓案件相同。移民局律师要求法院将案件移至南加州联邦法院(因为加州服务中心处理张先生的I-130,而该中心在南加州)。经过几个月时间,联邦法院已定8月初召开听证会。

超龄子女想要用早的优先日期早日移民美国将取决于联邦法院的裁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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