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27, 2012

[成功案例] 特殊人才上诉成功

移民局上诉办公室日前裁定我们替一客户的特殊人才申请上诉得直,批准了申请。

客户是一位在其国内较为有名的评论家,移民局的官员却不认为她有什么过人之处。我们认为她完全具备EB-1A的条件,上诉后,AAO同意我们的看法,认定她具有法律要求之条件,即1)广泛报道,专业文章介绍;2)评判他人的工作;3)在出名的机构中担任过主要和重要的职位。

AAO决定的第1、2页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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