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26, 2012

[移民资讯] 冒充美国公民以获取工作将被递解出境

近日,联邦第六上诉法院在一案件中裁定,为获取工作而在I-9表中冒充自己是美国公民者属不得入境之外国人,其I-485申请应当被拒,递解出境的判决有效。

Ferrans来自哥伦比亚,逾期居留后与公民结婚申请绿卡。移民局查出他曾在一公司工作,在I-9表中谎称其为公民,据此移民局拒绝了他的I-485, 移民法官和BIA同样裁定他属“不得入境”之外国人。

第六巡回法院同意移民法官的裁定,Ferrans辩称其从未在美国政府或移民局冒充过是公民不是理由。

千万别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冒充你是美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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