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申请延期时(任何种类的签证),申请人可以居留在美国,甚至可以继续工作240天(延长工作签证者),但如果移民局最终没有批准延期申请,申请人在美国合法居留时间从原来的I-94卡上的过期时间开始失效。例如,H-1B 2010年9月30日到期前提交了H1延期申请,移民局在2011年4月30日拒绝申请,到那时申请人再提交以职业移民为理由的I-485就太晚了,一个就近公布的联邦上诉法院的判例再次重申了这一点。
所有申请人都应注意延期不批可能带来的后果(公民的直系亲属、庇护获准者不受此限)。
Wednesday, July 2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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